各辦證單位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泰王國政府關于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(xié)定》將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。屆時,中方持公務普通護照、普通護照人員可免簽入境泰國停留不超過30日(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)。入境泰國從事工作、學習、新聞報道、定居等須事先批準的活動以及擬在泰停留超過30日,須在入境前辦妥相應簽證。
中泰政府已于2003年簽署協(xié)定,中方持外交、公務護照人員可免簽入境泰國并停留不超過30日。
特此通知。
甘肅省外事服務中心
2024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