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若僅在國際轉機區(qū)停留不超過24小時:
1. 過境簽證申請表(INZ 1019);
2. 訪問目的確認文件(如邀請函或照會)及英文翻譯件,說明誰將承擔住宿和旅行費用;
3. 護照信息頁掃描件;
4. 護照尺寸照片;
5. 機票訂單(顯示經(jīng)新西蘭過境前往第三國的旅行票據(jù)或航班行程單)。
(二)若需離開國際轉機區(qū)或在轉機區(qū)內停留超過24小時:
1. 訪客簽證申請表(INZ 1017);
2. 訪問目的確認文件(如邀請函或照會)及英文翻譯件,說明誰將承擔住宿和旅行費用;
3. 機票訂單(顯示經(jīng)新西蘭過境前往第三國的旅行票據(jù)或航班行程單);
4. 護照信息頁掃描件;
5. 護照尺寸照片;
6. 詳細英文個人簡歷,需包含完整工作經(jīng)歷(包括所有工作期間的單位名稱、工作地址、職務、工作時段)、完整教育經(jīng)歷(包括所有學習期間的學校名稱、學校地址、學位、主修科目、學習時段)。如果期間有任何重要的失業(yè)或教育空檔期,需提供該空檔期的活動詳情(如找工作、照顧孩子)。
(一)若停留不超過3個月,且出訪目的為公務磋商或談判
1. 訪客簽證申請表(INZ 1017);
2. 訪問目的確認文件(如邀請函或照會)及英文翻譯件,說明誰將承擔住宿和旅行費用;
3. 護照信息頁掃描件;
4. 護照尺寸照片;
5. 詳細英文個人簡歷,需包含完整工作經(jīng)歷(包括所有工作期間的單位名稱、工作地址、職務、工作時段)、完整教育經(jīng)歷(包括所有學習期間的學校名稱、學校地址、學位、主修科目、學習時段)。如果期間有任何重要的失業(yè)或教育空檔期,需提供該空檔期的活動詳情(如找工作、照顧孩子)。
(二)若停留時間超過3個月(一個日歷年內),或出訪目的不涉及公務磋商或談判:
1. 工作簽證申請表(INZ 1015);
2. 訪問目的確認文件(如邀請函或照會)及英文翻譯件,說明誰將承擔住宿和旅行費用;
3. 護照信息頁掃描件;
4. 護照尺寸照片;
5. 詳細英文個人簡歷,需包含完整工作經(jīng)歷(包括所有工作期間的單位名稱、工作地址、職務、工作時段)、完整教育經(jīng)歷(包括所有學習期間的學校名稱、學校地址、學位、主修科目、學習時段)。如果期間有任何重要的失業(yè)或教育空檔期,需提供該空檔期的活動詳情(如找工作、照顧孩子)。